欢迎访问 打假纪实网!
近日,由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晋中市公安局、晋中市司法局、晋中市信访局、晋中市营商环境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出台。
《规定》指出,对于市场监管领域利用投诉(举报)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要发现和搜集涉嫌违法犯罪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规定》明确,对于投诉(举报)人不配合核实验证身份信息的、短时间内以相同或相似事由多次向同一辖区内不同经营者提起投诉(举报)的、未购买商品和服务而以广告宣传和标签标识等存在轻微违法为由要求生产经营者赔偿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不予受理。
《规定》指出,对于以信访和行政复议形式提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将由司法和信访部门依法办理。对于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诈骗、诬告陷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移送公安部门,严厉打击。
鉴于网络投诉等诸多投诉方式的普及,一些以牟利为目的的投诉举报逐渐呈现职业化特点,给基层站所的调解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此,对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事宜的处理方式亟待规范。《规定》出台有利于为基层站所的实际工作提供更好的指导方法,有利于保护企业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更有利于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杨文强)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纪实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纪实网 djjs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59联系电话:010-53387132 15311203816 010-56212746 15311203807 010-56212739 监督电话:1326973820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